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編號:084610 )
1.學校名稱:南投縣僑建國小 校長:陳志嘉
2.學校類型:□離島 □特偏 □偏遠 █一般 □都會區
3.執行年度:110學年度
4.補助情況:
補助項目內容 |
申請指標 |
核定經費 |
補助經費 預估結餘數 |
經費結餘原因 |
補助項目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
指標二 |
2045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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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二: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
指標二 |
38397 |
10304 |
因疫情賽事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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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
參照標準 |
學校自評 |
考核委員評鑑 |
填表說明 (佐證資料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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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打ˇ) |
執行情形概述 |
評分 (打v) |
考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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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並全程參與,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
10■ 8 □ 6 □ 4 □ 2 □ |
由教導住任參加說明會 |
10□ 8 □ 6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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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說明會簽到表及請假公文認定。 |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
5 □ 4 █ 3 □ 2 □ 1 □ |
1. 成立教育優先區執行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2. 組織間橫向縱向聯繫良好合作無間 3. 家長會全力支持 學校運作 |
5 □ 4 □ 3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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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
5 □ 4 █ 3 □ 2 □ 1 □ |
於全校會議中說明本校符合指標與補助項目並於會決議補助學校特色仍持續辦理跳鼓陣社團 |
5 □ 4 □ 3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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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
10□ 8 █ 6 □ 4 □ 2 □ |
補助項目之學校發展教育特色依審查意見修訂計畫並確實執行 |
10□ 8 □ 6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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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
20█ 16□ 12□ 8 □ 4 □ |
補助項目依計畫經費項目使用於弱勢家庭學生成效良好達成預期效益 |
20□ 16□ 12□ 8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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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
5 □ 4 █ 3 □ 2 □ 1 □ |
引進永豐宮、玖和企業、中華大家功德會專案補助,共同關懷弱勢學生,使優先區計畫增益效果 |
5 □ 4 □ 3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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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學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1年6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
10█ 8 □ 6 □ 4 □ 2 □ |
除疫情停辦賽事外,二項補助內容執行率達90%以上 |
10□ 8 □ 6 □ 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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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學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10年7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10年7月底前報府核銷 |
20█ 16□ 12□ 8 □ 4 □ |
除疫情停辦賽事外,其餘經費執行率達100% |
20□ 16□ 12□ 8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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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
10█ 8 □ 6 □ 4 □ 0 □ |
公文及各項填報作業依時完成 |
10□ 8 □ 6 □ 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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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項目六) |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項目六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
不 計 分 |
□需填報
█無需填報 |
不 計 分 |
□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重新製作 |
項目七: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
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承辦人:林毓彥 相關處室主任:林毓彥 校長:陳志嘉